当前位置: 首页/党群工作/政策文件

湖南工商大学党支部主题党日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06 阅读次数: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每月相对固定的时间作为主题党日。

第三条 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

第四条 支部主题党日参与对象为本支部所有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不参加。流动党员应积极主动参加。根据支部主题党日内容,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

第五条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紧扣党内主题教育活动学习教育,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

1.组织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史国史、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帮助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3.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公开承诺、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为师生办实事做好事。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学习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5.集中交纳党费。党员应持《党费证》在党日活动按规定交 纳党费,本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交。党支部要做好登记,并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每半年公示 1 次。党支部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扶贫联系点和 网络平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接受廉政教育、开设网络党课等,不断丰富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

第六条 强化组织领导,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二级党组织应把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推进党内主题 教育活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督查、通报、考核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2.各二级党组织应当制定年度计划,建立专门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党委委员每人至少要联系指导 1 个党支部。

3.党支部应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至少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备 1 次。

4.区分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群体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外出实习党员、毕业生党员等不便于集中开展党员活动的党支部,可采取分期分批等方式开展。机关党组织因岗制宜,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群、微信或视频等方式参加。离退休党支部可以适当简化党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5.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 先的重要依据,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 3 次或累计 6 次不参加的,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6.党委组织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具体工作指导,督促各二级党组织扎实开展。

7.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情况列入二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 职评议考核和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的重要内容,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支部,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支部书记,要诫勉谈话。

第七条 本办法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以往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版权所有 湖南工商大学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569号 邮政编码:410205

备案序号:湘ICP备19022342 湘教QS3-200505-000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