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发扬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团结广大党员和群众,保证我党支部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联系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
2、学生党支部、教工党支部
3、普通群众
二、总体要求:
1、党员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
2、经济、国贸、电子商务各专业班级都有固定联系人;
3、各班级即各团支部开展工作,特别是宣传教育性的工作,应通知联系人;
4、联系人与所联系团支部要互动,团支部主动向联系人反映情况,联系人要主动调查了解情况。
三、联系人职责:
1、对所联系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提出有利的建议,指导、协助团支部工作的开展;
2、对所联系团支部成员做好教育工作:如入党前的教育、党性政治思想教育;
3、了解所联系团支部的情况,诸如思想动态,学习、工作状况等,受理团支部成员的咨询,提出意见;
4、向组织反映当前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等的状况。
四、检查与监督:
1、支部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2、支部支委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户。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点(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3、支部和党员的联系点要建立在最基层,每半年支部要对联系点蹲点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对联系群众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批评并做出总结并向支部汇报。
经济与贸易学院党委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