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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学院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11-15 阅读次数: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

(三)组织审定学院招生工作方案、宣传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与目标任务;

(四)负责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包括学院生源学校的联系与开拓、工作队伍建设、招生宣传(学院网站招生宣传工作专栏建设、微媒体宣传)、招生数据统计分析上报等;

(三)组织部署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其他重要事项;

(四)负责组织学校招生工作考核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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