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有关高校就业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负责学院就业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
(三)组织审定学院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工作制度与目标任务;
(四)负责研究解决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学院就业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包括就业市场开拓和建设、工作队伍建设、就业宣传与帮扶、校园招聘会组织、就业数据统计分析上报等;
(三)组织部署就业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其他重要事项;
(四)负责组织学校就业工作考核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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