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商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及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10月26日—11月1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递交纸质档材料实名反映。 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附件:湖南工商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