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商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讨论、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拟评选以下同学获得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详见附件),现公示如下: 附件:湖南工商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docx公示期为10月23日一10月29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向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731-88689107。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