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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三五”校级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和特色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5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我校“十三五”学科规划发展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湖南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管理办法》校行发〔2016〕52 号文件规定,决定对我校“十三五”校级重点学科2016 -2018年度、特色学科2018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涵盖10 个校级重点学科,即:管理科学与工程、廉政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设计学。年度检查涵盖4个特色学科,即: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区域创新与旅游可持续发展、英语语言文学、城乡协同治理。

       二、检查内容

       1.《湖南商学院“十三五”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表》完成情况(含学科研究方向与学术队伍建设、科研学术成绩及社会经济效益、人才培养、国内外学术交流、条件建设情况、学科网站建设情况等)(注:各校级重点学科一般情况下应严格按照申报时的学科人员汇总学科建设情况,如有新增减的成员请报备科研处。特别注意,此次检查,特色学科里的成员,2016-2017年的成果可以统计到之前所在的学科,2018年的成果将不得再统计到之前所在的学科)。

       2.科研成果与学科方向的吻合度。

       3.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

       4.学科建设与管理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

       三、有关工作要求

       1.中期检查是“十三五”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非常重要的环节,希望各重点学科高度重视,扎实做好自查和信息填报工作。重点学科自查内容的时间段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特色学科自查内容的时间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请各校级重点学科(特色学科)于2019年5月10日前做好信息填报工作。此次填报需严格按照纸质版格式要求填写,并将填写好的《湖南商学院“十三五”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三份(特色学科只填写2018年建设情况);《湖南商学院“十三五”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1 份(特色学科只汇总2018年建设情况),报送至科研处学科管理科(二办公楼807室),电子版请发送到13935631@qq.com,如填写不合格,需修改后提交。此次中期检查如有学科不合格,将视具体情况核减一定比例的建设经费或者中止重点学科建设资格。此次中期检查和年度检查不需要提供附件材料。

       联系人:易佳;联系电话:0731-88688163。


附件1:湖南商学院十三五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2:湖南商学院“十三五”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重点学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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