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支部:
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我校团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勇于担当时代所赋予的历史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开拓进取,砥砺前行,提高我校团学工作的整体水平,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2017—2018学年度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学生分会、先进团支部;十佳青年、十佳团支书、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社团、学生社团优秀个人;青年志愿者服务优秀组织单位、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优秀青年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所属各分团委、学生分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和在籍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北津学院参照执行,单独评选,单独发文。
二、校级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校级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比例及程序详见《湖南商学院共青团系列校级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团字[2015]5号)。
2、五·四红旗分团委及优秀学生分会考核评分标准已做部分调整,如增加“校园文明环境建设”考核项目等。调整情况详见附件一。
3、校级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申请表详见附件二至附件六。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各分团委按照附件一逐一准备五·四红旗分团委及优秀学生分会原始材料、自评材料并进行自评分,自评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于3月30日之前报至校团委。
2、各分团委要在4月8日之前将其他各奖项的申报名单和推荐材料上报校团委,其中个人奖项都要求后附最近两个学期成绩单(需学院教务办盖章),十佳青年和十佳团支书需学院教务办出具专业成绩年级排名、分团委出具是否受过处分的证明材料。十佳青年的评选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根据比例拟定参评名单,向校团委提交统一格式的申报材料和3分钟的PPT展示材料(个人工作汇报和发展情况)。十佳团支书的评选由各学院推荐为先进团支部的团支书为候选人,向校团委提交统一格式的申报材料和3分钟的PPT展示材料(团支部工作汇报和个人发展情况)。校团委将组织现场评选和民主评议、评优领导小组集体评议、公示等程序评出。
3、凡上报校团委审批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校团委可采取抽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进行审核。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再进行补报:
(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不符合条件的;
(2)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评选的;
(3)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共青团校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二级学院根据自身实际给予奖励。
共青团湖南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