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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厅清理到期未结题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2 阅读次数: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将对2015 年及以前(含 2015 年)立项未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单见附件)。对于已经完成预期成果,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项目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题材料;对于已经取得一定进展,目前暂未达到结题条件且没有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次,至 2019 年 12 月底申请结题。对于其它未结题的项目,将予撤项处理。

      一、结题流程

      1、请项目负责人组织3-5名专家进行评议(重点和青年5名,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所有专家需签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请在结题报告对应处填写专家推荐意见。

      2、项目负责人将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已盖章)页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并凭项目编号和姓名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将结题报告(系统中下载)、研究报告(无固定格式)、成果简介(无固定格式)、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   

      3、 科研处审核结题材料,并在结题系统中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  

      4、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最后审查,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下发结题证书或予以结题备案,并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二、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材料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后,并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附件一式1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于2019年621报送科研处(二办808室)。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段思源

     联系电话:88688344 

清理项目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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